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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3-11 2:01:38 來源: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作者: 瀏覽:


     粵工信服務函〔2023〕6號

    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精神,全面落實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部署,全力推進制造業當家戰略,加快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根據《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粵工信服務函〔2023〕4號)要求和部署,現就做好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組織推薦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所在地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作為申報主體,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見附件1),并提交佐證材料清單(見附件2)中要求的佐證材料,一并報送至所在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在符合《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認定標準的基礎上,按照每個具體細分領

      域組織推薦1個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原則,擇優遴選產業發展水平高、主導產業突出、創新能力強、治理服務完善、細分領域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可推薦2個以上(其中深圳市3個以上),但不得超過5個。

      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在認定的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基礎上,擇優組織推薦申報2023年度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不再另行組織開展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工作。

      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

      五、集群申報采取紙質報送方式,請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推薦上報文及《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見附件3),《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佐證材料各一式4份及電子版光盤一式2份,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送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服務體系建設處。


      附件:

      1.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

      2. 佐證材料清單

      3. 2023年度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3月8日     

      (聯系人及電話:曾志鋒、譚文康,020-83135987、020-83134534;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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